关于2021-2022年度烟台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项目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2-01

根据《关于加快高水平创新型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烟开办〔2021〕47号)及《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及科技领军人才项目管理办法》(烟开经发科创〔2021〕149号)规定,我局对申报2021-2022年度烟台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拟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天(2022年10月14日起至21日止)。

公示期间,对人选情况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经发科创局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限:2022年10月14日—10月21日
联系电话:0535—6396109
通讯地址:烟台开发区长江路1号349室
邮政编码:264006
经发科创局
关于2021-2022年度烟台开发区创新创业领军项目认定结果的公示


2022年10月14日

转载自:胶东在线